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事务部成立于2004年,部门负责人为刘新宇律师,该团队许多案件被京津多家媒体电台报导,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法制日报》、《中国技术市场报》、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节目、天津315晚会等。
其代理的典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赵士合与天津市肿瘤医院:肺结核误诊为肺癌案》、《吴建红与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医院:失职致新生儿脑瘫案》、《戴光明与天津市肿瘤医院:砒霜疗法临床试验致死案》、《高鹏与天津医院:误诊致终身残疾案》、《郑振良与天津市黄河医院:抢救中误诊致死案》、《刘恩广与天津市环湖医院:一盒录音带的胜利》、《宋文顺与天津市人民医院:患者知情同意权神圣不可侵犯》、《郑庆凤与宁河县七里海医院:纱布遗失产妇腹中构成医疗事故罪》、《景连海与天津医大总医院:医方伪造篡改病历承担全责》、《马鸣骏与天津市红桥区医院:新生儿黄疸变脑瘫 家属获赔近百万》、《王敬智与血液病研究所:拿中国人的生命为外国药物做试验》……等等。其中《赵士合与天津市肿瘤医院:肺结核误诊为肺癌案》、《高鹏与天津医院:误诊致终身残疾案》等十余起案件的医疗鉴定被中华医学会受理,取得了不错的鉴定结论。《郑庆凤与宁河县七里海医院:纱布遗失产妇腹中构成医疗事故罪》一案主治医师构成医疗事故罪系天津医疗纠纷医生受到刑事处罚的首例。
刘新宇律师,男,汉族,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天津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首席法律专家。
刘新宇律师于2004年在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加盟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新宇律师精通侵权法、医疗法律法规,在近十年的执业律师职业生涯中,专业代理医疗侵权案件的调解、诉讼。截止2014年上半年,以刘新宇律师为主的医疗纠纷法律事务部,共代理各类案件900余起,担任天津市多家三甲医疗机构常年法律顾问。该团队聘请的医疗专家全系京津地区、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学科目带头人,全部任职于京津地区各三甲医院,参与案件咨询、病历分析讨论、出具鉴定陈述书,出席重要的鉴定会等涉及医学领域的专业诉讼活动。案件胜诉率、调解成功率均为95%以上,受到医疗单位和病患家属的好评,是世杰律师事务所最具有影响力的律师之一。